其他
赵杰清|论网络直播营销的法律性质
(一)“人—货—场”三要素的再认识
(二)“人—货—场”三要素的关系
(三)网络直播营销商业模式的亚类型
图1 网络直播营销的商业模式
(一)网络直播营销与广告规制逻辑的冲突
(二)网络直播营销外观形态与销售活动的契合
(三)网络直播营销内部关系与销售活动的契合
(一)广告性质认定欠缺规范依据
(二)销售活动性质认定具备规范依据
(三)销售活动性质认定中的法律主体
吴晶 张晓霞 赵予慈|人工智能投资顾问立法保障研究
吴大奎|基于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风险的分级法律规制研究张庆立|新时代基层政法工作现代化的思考
余定猛|公安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现状与路径优化——以全球胜任力视角为切入
张碧珂 王雨晨|论数字经济下经纪合同的分级签约制度
上海市法学会官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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